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让司法为民与百姓需求同频共振

2019-01-08 11:19:58 来源:福建法治报

办好“暖心事”  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2018年11月30日,大田县法院根据该县检察院起诉,对陈某某、连某某等22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多项罪名,根据各被告人刑责轻重,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至有期徒刑六个月或拘役不等的刑罚。

该案是大田县检察院通过提前介入一起普通案件发现案件线索,针对该案存在实施聚众斗殴犯罪时纠集人员快、撤退速度迅速、作案工作准备充分等特点,提出详细补充侦查提纲,引导侦查机关查明陈某某、连某某等人有组织地通过开设赌场、非法插手民间纠纷、非法高利放贷、软暴力讨债、逼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涉嫌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开设赌场、破坏生产经营等犯罪事实。陈某某、连某某等22名涉嫌黑社会性质案件的查处,是三明市检察机关围绕群众反映热点问题,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实例之一。

三明市检察机关干警开展护林治水活动  □王伟 摄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近一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拳打击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深挖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全市检察机关既加强与监察委、公安、法院协调配合,确保各类涉黑涉恶及其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的快捕快诉;又强化与监狱部门联动,联合法院在监狱部门开展服刑人员 “大检举、争立功、促减刑”活动,深挖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和黑恶势力“保护伞”,还发挥巡回检察机制作用,推进治安乱点整治。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黑涉恶案件21件143人,有效推进社会治安乱点整治16个,努力为山区群众营造社会更安定、邻里更和谐、生活更富裕、乡风更文明的环境。

如何让百姓能喝干净的水、欣赏绿色的美景、看见蓝色的天空、呼吸清新的空气,也是检察机关工作重点之一,三明市检察院为此作出不懈努力。

三明市检察院在大田县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巡回检察推进会  □郭书翰 摄

不久前,一辆载着5万多尾鱼苗的货车驶进尤溪县梅仙镇尤溪河畔,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提起公诉的邱某锋在尤溪县检察院监督见证和农业部门技术指导下,与到场的法院、河长办、环保、渔政等部门人员一起沿河投放自费购来的鲢鱼、草鱼等鱼苗。现场一起参与的还有人大代表、当地群众等50多人。据悉,这是尤溪县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增殖放流生态补偿案。

近年来,三明市检察机关积极以“检察蓝”呵护“生态绿”,助力打造“最绿城市”名片。实践中,他们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总结推广永安市检察院开展巴溪流域和大田县检察院开展文江河流域水环境治理经验基础上,探索建立“区域联动、部门协作”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机制,组织沙溪河、文江河、巴溪等流域沿岸的宁化县、清流县、明溪县、永安市、三元区、梅列区、沙县等地检察院签订《水流域环境联动整治协议》,加强生态检察监督,督促环保、水利、国土等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开展水流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跨区域检察院相互监督、互相支持,分段治理、整体联动,形成“点”治理为依托、“线”上联动为抓手,扩大生态环境整治的辐射“面”,统筹推进护林护绿、防治水土流失和“青山挂白”专项治理等工作,加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此外,大田县、尤溪县检察院还与泉州德化县、福州永泰县、莆田仙游县、龙岩漳平市“四市五县”检察院共同签署协议,建立环戴云山生态保护司法联盟;清流县检察院牵头与宁化县检察院、长汀县检察院、连城县检察院共同建立闽江源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实现跨行政区划的“区域联动、部门协作”,该市生态检察工作经验相继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高端论坛”和“发展检察职能作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研讨会上作经验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