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莆田市检察机关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显成效

2019-01-09 15:19:43 来源:福建法治报

坚持零容忍的态度  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

2014年9月至2017年11月,祁某担任莆田荔城区某小学负责人,并负责教授电脑课。在这三年多时间里,祁某借口教女学生操作电脑、让女学生到办公室打扫卫生、打印材料等理由,在公共场合趁机贴近女生身体,对女学生进行猥亵。

面对祁某的行为,女学生们既反感又害怕。为逃避祁某的“魔爪”,有些女学生请假不敢再上电脑课,大家去祁某办公室时也往往需三两结伴才敢前往。

▲2018年10月,走进莆田一中开展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专题巡讲。

2017年11月,一位学生家长在女学生聚会闲聊时从女生口中得知,她们学校的校长经常将女学生叫到办公室,或在上课途中,对女生进行猥亵。该家长立即向学校一名工作人员了解情况。为查明真相,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通过举报后,警方介入调查。最终,祁某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受到法律应有的惩罚。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认为,祁某利用担任学校负责人、教师之便利,长期在办公室、教室中,多次对多名不满14岁的女童(其中大部分在案发时不满12周岁)进行猥亵,其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祁某身为人民教师,对未成年人负有教育职责,本应是教书育人、遵纪守法的榜样,但其却利用教师身份在长达三年多的时间内多次猥亵多名儿童,该行为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身权利,社会危害性大,主观恶性大。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应当对祁某从重处罚、从严惩处。

▲2018年10月,法治进校园“扫黑除恶”专题省级巡讲员林颖慧为莆田一中学生宣讲。

为了更好地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消除祁某再次利用教学便利实施犯罪的可能和危险,2018年11月,检察官提出在从重处罚的基础上,对其判处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建议禁止祁某从业的范围覆盖到与教育相关的职业,最终该建议被法院采纳。法院依法判处祁某有期徒刑十年,并禁止祁某在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五年内从事教育相关职业。

“该案系我市首起适用从业禁止的案件,也是《刑法修正案九》实施以来我省第二起适用从业禁止的案件。这是我们坚持零容忍的态度,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一个缩影。”莆田市检察院未检部门负责人坚定地说。

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上,莆田两级检察机关历来保持惩治高压,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性侵害未成年,拐卖、拐骗、绑架未成年人等犯罪活动,充分发挥法律的威慑和震慑作用。五年来,共批捕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案件146件197人、提起公诉127件214人。强化法律监督,坚决纠正有罪不究、以罚代刑、漏捕漏诉、重罪轻判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促进有关部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同时,突出打击多发犯罪、重大犯罪,进一步保护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