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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上大货车突起火 32吨玻璃大部分报废

2019-04-17 10:11:17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4月16日上午8时许,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接指挥中心报警称,泉南高速下行(三明往泉州方向)30公里处一大货车着火。

民警火速赶往现场,发现这是一辆满载着32吨玻璃的牵引车。驾驶员江某介绍,其从湖南来准备将玻璃运往泉州,谁知道行至事发地点时左后轮突然起火,为了避免损失,江某连忙将车头与车身分离。所幸本次事故无人员伤亡,车内玻璃大部分报废。

目前,事故原因尚在调查中,初步判断是由于刹车问题导致轮胎起火的。

高速交警提醒:驾驶员在行车前记得检查车况,避免刹车、轮胎、电路老化等原因发生自燃。如果汽车在行驶途中突然冒出焦味、烟雾,车主应马上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电源开关,将车停在安全区域,然后赶紧下车!车头和车身可以分离的,尽量第一时间分离。如果火灾是小部位的起火,只有轻微烟雾,可以用车上的灭火器化解危机。如果发动机舱已经开始冒烟并且有火苗从缝隙中窜出,此时不要打开引擎盖,而应拉开锁止扳手,让引擎盖露一条小缝,往里面喷灭火剂。如果火已经燃烧3分钟,还不能有效灭火,赶紧离开,并拨打电话报警。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刘闽华 廖煜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