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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检察院公诉一起特大“玉石投资”电信网络诈骗案

2019-08-15 11:01:50 来源:福建法治报

起诉62人 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5日讯 日前,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特大“玉石投资”电信网络诈骗案提起公诉,共起诉62名被告人,涉案金额高达800余万元。

2018年2月,被告人陈某、张某、彭某三人共同出资,分别在宁德市区设立福建某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某珠宝有限公司,在云南省设立网络直播间,陆续招募人员担任业务员、主播、石料切割员、视频拍摄员、配货员等,成立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并于8月开始实施诈骗活动。

陈某负责核算整个犯罪集团的账目开支、管理宁德公司的日常事务等,彭某进行协助,张某负责管理直播间日常事务,为直播间购置廉价的“公斤料”“假皮料”、玉石成品。业务员则添加以男性为主的人群成为网络好友,通过与被害人虚假网恋等方式,骗称赌石能盈利,诱导被害人进入直播间观看赌石,唆使被害人购买石料。

受害人购买石料后,由切割视频拍摄员负责从事先购置的“公斤料”“假皮料”中,挑选相似石料,拍摄或挑选体现“涨垮”的切割视频,制造“切涨”假象蒙骗受害人,向其收取高额“翡翠加工费”。最后,将事先准备的廉价玉石成品邮寄给被害人。至案发时,共有65名被害人报案,被骗金额共计387余万元。

据蕉城区检察院检察官介绍,该案中6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各被告人刑事责任。

(福建长安网记者 胡苏婷 通讯员 赵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