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县人民法院成功调撤一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
2019-12-27 11:44:4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2月27日讯 近日,经沙县人民法院法官叶小燕的耐心调解,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被成功调撤,小区物业服务关系也得以修复。 9月24日,三明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小区业主林某告上法庭,要求其支付拖欠3年之久的物业费用。林某则以楼道内常堆满垃圾无人清理、残疾人轮椅通道被车辆占用、电梯运行也不正常等为由拒交物业费,双方各执己见。 了解情况后,叶小燕先通知原告代理人到法院当面交谈,又考虑被告是残疾人这一特殊情况,主动上门与被告沟通,既从双方的立场上分析重点争议问题,也从权利义务角度进行法律分析,并告知“不满意”不能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在一次又一次沟通调解后,该物业公司加强了卫生和各方的管理,保障残疾人正常通行。之后,被告林某缴清物业费,原告亦自行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案件得以圆满处理。 (罗兰 官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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