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局“民族资产解冻” 长汀一骗子判五年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5日讯 号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民族资产解冻”下达的任务,完成后每个会员可获得高额回报。男子刘某明先后帮助“上家”骗取林某能等被害人48万余元。近日,长汀县人民法院对以“民族资产解冻”,发放精准扶贫款为幌,骗取他人钱款的被告人刘某明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刘某明曾参与过号称“民族资产解冻”活动,警方明确告知此类活动是诈骗活动后,但刘某明仍执迷不悟。2017年间,一位自称是国务院财政部副部长的“朱某耀”联系刘某明,让其负责“民族资产解冻”福建片区的工作,并通过QQ邮箱发送刘某明为福建省民族资产负责人的“任命书”及相关文件。刘某明将“任命书”及相关文件打印,并给参与的会员传阅,鼓吹会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民族资产解冻”下达的任务,完成后每个会员可获几十万至几百万元不等的高额回报。自2018年至2019年初,刘某明依“上家”要求,以获取“民族资产解冻”的款项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工本费、投保费、账户激活费等为由,先后帮助“上家”骗取林某能等被害人48万余元。2019年4月15日,刘某明被民警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明明知他人虚构事实骗取财物,还帮助他人骗取财物合计48万余元,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系坦白,以及认罪认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据此,法院遂作如上判决。 (记者 陈章群 实习生 赖勇娜 通讯员 兰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