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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蕉城区检察院公诉一起重大集资诈骗案

2020-06-16 13:32:16 来源:福建法治报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6日讯 以“民间互助会”的名义,在农村非法吸收大量村民的高额存款,后资金链断裂引发“倒会”。6月2日,由宁德市蕉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彭某甲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在蕉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经查,2012年11月至2018年6月间,被告人彭某甲在宁德市城区内组织了21场以自己名字为会首的民间互助会。其间,彭某甲假借会员名义标会,并通过购买房产的方式,使用自己或亲属的银行卡转移、隐匿资金共计260余万元。2018年12月,彭某甲所组织的互助会倒会,其非法吸收公众资金超过5900万元,造成报案的107名会员损失1113余万元。目前,彭某甲所转移的财产已被公安机关全部查封。其女儿彭某乙因协助转移财产,蕉城区检察院已于近日以涉嫌洗钱罪提起公诉。

检察官提醒,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非法吸收资金的,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上述行为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福建长安网记者 胡苏婷 通讯员 江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