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管 《福建法治报》官方网站
原创 | 法治福建 | 记者调查 | 时政 | 国内 | 普法课堂 | 法治时评 | 说法 | 求证 | 大案要案 | 权威发布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一定要在端午节前将钱发到农民工手上”

2020-07-01 13:26:45 来源:福建法治报

“我们人在柘荣,到福鼎打官司,一天的工钱损失不说,被欠的钱也不能马上到手……”

“既然你们不能到法院,那我们就上门立案,先予执行!”

一个在柘荣,一个在福鼎。电话两头的农民工代表陈某和福鼎法院执行法官陈峰围绕一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的追索劳动报酬 案展开对话。

案件没有立案,执行法官为何主动联系案外人?原来,陈峰是4起有关被执行人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的执行 法官。日前,他在决定冻结该被执行人名下所有账户时,发现其中一个账户存在“异常”。经查,这个“特殊”账户是给农 民工发工资所开设的农民工专户,陈某便是19名农民工之一。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面实施,重点聚焦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工工资专户不得因支付农民工工 资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冻结。陈峰深知其中利害,于是在6月19日辗转联系上了陈某,欲指导陈某等人到法院立案。

电话里,陈峰听出了陈某等人的难处。但近年来,福鼎法院持续健全涉农民工案件调裁审衔接机制,致力于高效稳妥根治拖 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所以农民工工资一刻也拖不得、等不得。考虑再三,陈峰便决定打包立审执,为农民工提供上门服务。

“我们上门立案、做调解,一定要在端午节前将这笔钱发到农民工手上……”挂了电话,陈峰便又拨通立案庭负责人林小玲 的电话,商量下午的“上门服务”方案。

当天下午4时,陈峰和林小玲各自带上书记员从福鼎出发。到柘荣时,已过工人们的下班时间。事先联系好的农民工、项目 部负责人,以及福建某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工程的雇主代表也如约到场。

“我们的工资也被拖了好久,公司不给钱,我们项目部实在无能为力。”项目部负责人落座后便直言道。

“农民工专户的钱远远不够支付工人们的工资,所以我们今天也找来了雇主代表,大家坐下来商量解决对策。”陈峰说。

“项目尚未验收,按道理不可能提前打款。”雇主代表的话一时让在场的人安静了下来。

“眼看着端午节快到了,这19个工人都盼着领工资过节……19个人共9.3万元,能不能由你们先行支付部分工程款?”陈峰 尝试着打“感情牌”和“价格战”。

犹豫片刻,雇主代表便走出了会场,表示征求领导的意见。等到他返回会议室时,把好消息带给了陈峰和在场的农民工们。

“等对方钱到专户上,法院冻结账户后,我们立马给大家发钱……”陈峰说完,招呼在场的农民工登记立案。

立案开设绿色通道,诉讼费申请缓交,执行准予先予执行。农民工们按顺序签字、戳手印,最终从执行员手中领到被拖欠的 工资。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刘常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