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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实现易制毒化学品“零流失”的“新罗经验”

2021-08-25 16:14:32 来源:福建法治报

企业走访核查率100%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5日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公安部《易制毒化学品购销和运输管理办法》,2021年以来,龙岩市公安局新罗分局紧密结合实际,全面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购买、运输行为,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进一步提高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管效率,实现易制毒化学品“零流失”,并形成“新罗经验”。

据悉,新罗公安通过挖源头、摧网络、打毒枭,改变过去防御性堵截查缉办法,调整堵源截流战略,变被动防御为主动进攻。新罗公安投入60万元购置两台缉毒移动警务平台车用于毒品查缉工作,成为目前我省最早并且唯一拥有2台缉毒移动警务平台车的县(区),建成全省首个禁毒哨所,预计接下来将再建立5个毒品检查站。

今年以来,新罗公安共开展3次毒品查缉设卡专项行动,盘查车辆500多辆、各类人员600多人次,现场尿检300多人,加大对毒品、制毒物品公开查缉和堵截力度,最大限度地堵截区域内毒品及制毒物品的流通。

为进一步规范对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的检查工作,加强监管,防止易制毒化学品非法流失,新罗区切实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管控。

同时,创造管理新方法,对全区企业督导方式采取分级管理。

一级管理,由新罗分局禁毒大队承担新罗全区的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企业系统开户审批、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备案证明审批、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资质、人员变更申请审批等网上备案审批,并对全区的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类企业和生产类企业进行督导检查以及打击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等工作职责。

二级管理,由派出所负责辖区内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使用类企业和运输类企业的督导检查,对辖区内的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进行一年不少于2次的督导检查,并对每批次易制毒化学品的购销及流向进行现场的跟踪、核查,全面遏制了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的现象,切实提升源头预防工作能力。

新罗公安还联合安监、工商、食药监、环保4个单位和镇街干部对辖区内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核查和每周1次的日常巡查。

同时,严格落实签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状,规范销售台账登记,重点关注化学器皿和化学品的零售销售对象,从严把好出库关、出厂关和审批关。今年以来,企业走访核查率为100%,未发生易制毒化学品非法外流事件。

(本报记者 陈章群 通讯员 章晨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