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抢夺黄金首饰案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0日讯 男子表面看似热心肠,与独居老人亲切攀谈以解其孤独,实则暗藏贼心,抢夺老人金饰。近日,福清法院依法审结一起案件,一男子获刑的同时,也给独居老人敲响了警钟。 2023年10月31日,男子江某来到福清一乡镇王某家中,了解到王某是独居老人,便冒充王某子女的朋友与其套近乎。在聊天过程中,江某假借要送给老人首饰,乘机摘下王某的一副约4克的黄金耳环,随后不顾王某返还耳环的要求直接离开。事后江某将耳环以人民币550元的价格卖出。经鉴定,上述一副金耳环价值人民币1907元。 尝到了甜头的江某自认为发现难得的致富之道,在2023年11月2日又如法炮制,来到福清一村庄独居老人徐某家中。江某冒充徐某子女的朋友,在聊天过程中假借要送给老人首饰,并乘机拉起徐某的右手去解其手上戴的一条20.358克的黄金手链。但徐某立即用左手护着手链不让解,却被江某推开左手,强行将黄金手链掰开夺走。事后江某将抢夺来的黄金手链以人民币9063元的价格卖出。气愤难当的徐某只好报警求助,幸而该金项链由民警顺利追回,并返还给徐某。 福清法院经审理认为,江某犯抢夺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判决江某犯抢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8000元。责令江某退赔王某的经济损失人民币1907元。继续追缴江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9063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法官提醒:为了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广大人民群众不要轻易带陌生人到家中,凡是陌生人来访一定要加强警惕,核实清楚后再开门。同时希望外出务工子女要关心年迈父母的生活安全,及时帮老人检查和更换门窗锁具,并提醒老人保管好贵重物品,遇到危险情况及时报警。 (记者 陈钦祥 通讯员 陈宇丹 林怡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