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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3-11 12:08:51

平潭法院战“疫”期间创新执行工作模式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隔空”执行 步履不停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1日讯 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在现场执行受阻、委托执行受限的情况下,平潭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创新执行工作模式,充分利用线上方式办案,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

截至目前,平潭法院执结案件109件,其中执行完毕46件,以电话、微信等线上方式调解案件10件,执行到位金额共计924.68万元;成功拍卖10套房产及1辆汽车,成交总金额达899.98万元,溢价率40.61%;向20多位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款,发放金额达812万元。

看样“线上约”

财产处置不下线

2020年1月10日,平潭法院张法官上传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所涉5套房产的网拍公告,原定于2月4日至5日进行看样。由于该房产地理条件优越、设施完备,咨询看样并有意参拍的人数较多。为避免疫情防控期间看房人员聚集,张法官决定改变原有的看样模式,采取“预约登记+分流看样+线上解惑”模式。

首先通过电话预约登记看房人的详细信息,随后张法官将看样时间延长至3天,并安排20多名看房人分批次错时段进房看样。此外,在房产开拍前还通过电话、微信群等途径实时耐心解答看房人的问题。最终,5套涉案房产均于2月12日拍卖成交,成交金额共计408.7万元,溢价率达32.5%,有效提升财产处置效率,最大限度降低执行风险。

巧用“云办公”

款项发放不脱节

“吴法官,现在我们厦门的公司急需经营资金,但实在没办法到法院领款啊,当初通知领款我没去,现在可悔死了!”2月10日上午,受疫情影响,隔离在异地的刘某着急地拨通了平潭法院吴法官的办公电话,咨询案款领取事宜。

刘某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2019年12月27日,被执行人名下厂房拍卖后,吴法官曾联系刘某前来领款,但刘某表示希望春节过后再办理领款手续。然而,一场疫情将刘某的计划打乱了。

如何帮助急需用钱的刘某拿到执行款?放下电话后,吴法官决定通过电子邮件将领款材料送达刘某,以微信视频通话的方式实时确认刘某本人的签字过程。2月13日,吴法官收到刘某寄回的材料,经过仔细翻阅卷宗材料,核对其身份信息、收款账号确认书、银行卡复印件、送达地址确认书等内容,确认无误后,协调财务人员,顺利将案款发放至刘某手中。

平潭法院充分运用“云办公”模式,挖掘远程执行资源,多措并举助力案款发放,及时兑现了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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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零接触”

各方解纷不见面

“你们双方对调解内容是否都认可?”“同意!”“同意!”2月12日下午,平潭法院的郭法官通过视频组织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调解。双方均同意调解方案,被执行人承诺立即偿还13万元款项。

原来,申请执行人陈某因民间借贷纠纷将林某、吴某夫妻俩诉至平潭法院,并在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无奈只好于2019年12月申请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今年春节前夕,郭法官在掌握到林某、吴某的行踪后立刻前往现场将俩人拘留,俩人当即承诺尽快还款。2月13日下午,郭法官通过电话确认陈某已收到款项,立即发送短信告知陈某恢复立案、申请结案所需的材料及流程,帮助其线上自助申请恢复执行案件,以无直接接触的方式接收结案申请材料。就此,该案得以圆满执结。

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平潭法院借助互联网进行案件的调解和审理,有效地解决了矛盾、化解了纠纷,通过线上执结案件10件,涉及金额60万元,实现“各方不见面、执行不停摆”。

疫情当前,使命在心,责任在肩。面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平潭法院坚持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妥善及时处理当事人的合法合理诉求,既传递执行温度,亦保证执行力度,在战“疫”执行的道路上步履不停。

(林昕 郭淋 蔡秋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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