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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1 17:07:48

福建法治报2020年7月21日公告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李国强:

本院受理原告林伟聪与被告李国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相关证据、当事人权利义务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和30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王振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王振盛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144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黄清颜: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支行与被告黄清颜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602民初14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陈兆伟:

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市芗城区支行与被告陈兆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开庭日期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甘家银:

本院受理原告骆文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罗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程玉莲:

本院受理原告雷泉金与被告程玉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决。

连江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王佳伟(原住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官路村官路107号1单元):

本院受理原告游风伟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离开原址,去向不明,无法直接送达,依照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请求依法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4万元及利息。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本院决定于2020年10月12日16时00分在本院三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谢家卫:

本院受理原告冯子龙与被告谢家卫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9民初233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谢家卫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冯子龙偿还借款本金62000元;二、谢家卫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冯子龙支付逾期利息21224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81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481元,由谢家卫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陈中华:

本院受理原告吴荣光与被告陈中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闽0429民初198号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本院判决如下:一、陈中华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吴荣光支付工程款8.2万元;二、陈中华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向吴荣光支付逾期付款的利息(利息以8.2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3月6日起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850元,公告费600元,合计2450元,由陈中华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泰宁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陈庆清: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龙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坂支行诉你与陈祝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案件的起诉状副本、举证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期限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雁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若未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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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清茂: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李清茂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27民初3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李清茂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信用卡透支本金48892.51元,利息6330.56元。本案受理费1497元,公告费600元,由李清茂负担。诉讼费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沙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林开禹:

本院受理原告福州斯创饲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林开禹、石祥端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121民初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闽侯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李开芳:

本院受理原告福建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安支行与李开芳信用卡纠纷一案〔(2020)闽0481民初138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8: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9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永安市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陈庆:

本院受理原告三明市欣方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闽0402民初63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明市梅列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尤文胜:

本院受理(2020)闽0428民初944号原告刘建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借款518000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将乐县人民法院

2020年7月21日

公 告

福建金之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本委已受理杨益国诉你们单位关于因劳动关系解除、工伤待遇费用等问题的争议一案(连劳仲案[2020]122号)。现依法向你们单位公告送达《被申请人参加仲裁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副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委定于2020年10月14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地址:连江县凤城镇丹凤东路59号县人社局大楼六层楼)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领取裁决书的期限为闭庭后的15日内,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连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连城县阿超美食店不慎遗失连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3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许可证编号:JY23508250042133,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正本作废。

连城县阿超美食店

2020年7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莆田市万鑫安防有限公司2020年7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逾期未申报的,视同自动放弃债权,本公司将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本公司将向登记主管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特此公告!

清算组组长:郭进波

副组长:郑慧清

清算组成员:郭进波、郑慧清、严燕琴

莆田市万鑫安防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莆田市万鑫安防有限公司不慎遗失仙游县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6月17日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3220708699161;注册号:350322100040880),现声明作废。

莆田市万鑫安防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漳州市尊品足浴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603MA2Y4PDL6R,法人:曾文水,遗失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一份,凭证号:漳龙文公消竣备字[2016]第0036号,特此声明遗失。

漳州市尊品足浴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漳州市精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0年7月2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郑钬

联系电话:13605007466

联系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马灶路长运宿舍602

漳州市精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郑钬 副组长:梁艺伟

2020年7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清休水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2020年7月18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饶慧娟

联系电话:15959465106

地址:泰宁县新桥乡新桥街3号二楼

福建省清休水源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

组长:饶慧娟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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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19日公司股东会决议,福建省泰森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429MA31HADB6X)拟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公司减资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泰宁县朱口镇梅林村下艾177号

联系电话:15880168999

联系人:陈龙华

福建省泰森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柘荣县振谦珠宝首饰店不慎遗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22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926MA32PE9M6T,现声明该营业执照正本作废。

柘荣县振谦珠宝首饰店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柘荣县婴之谷幼儿用品店不慎遗失柘荣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7月18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号:JY13509260007754,现声明该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作废。

柘荣县婴之谷幼儿用品店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福建元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沈阿华(身份证号:350625197602031026)不慎遗失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个人编号:600505749,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沈阿华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林凤忠(身份证号码:350321196604207711),莆田市秀屿区人,不慎遗失渔业与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证书编号:C08824360)四等船长、渔业与船员专业训练合格证(证书编号:ZX08-P1498)四小证,现声明作废。

声明人:林凤忠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延平区马乙吉日拉面店不慎遗失南平市延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12月20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一份(许可证编号:JY23507020012271;有效期至:2021年12月12日),现声明作废。

延平区马乙吉日拉面店

2020年7月21日

减资公告

根据2020年7月20日的股东会决议,福建宏祥科技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56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35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特此公告!

联系人:林栽演

联系电话:15880675559

地址: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坎市街社区丹阳山

福建宏祥科技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福州市禹哲胜贸易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编号:3501030071512)、财务专用章(编号:3501030071513)各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州市禹哲胜贸易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福建省清流县松神石灰岩矿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现声明作废。

福建省清流县松神石灰岩矿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漳州天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不慎遗失公章一枚,章文:漳州天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现声明作废。

漳州天淘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泉港区彬平搬运装卸队不慎遗失泉州市泉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09年6月22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注册号:350505600036589,现声明作废。

泉港区彬平搬运装卸队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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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三明市三元区李郑快餐店不慎遗失三明市三元区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7月21日核发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正、副本各一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50403MA2YEG2L6Q,现声明作废。

三明市三元区李郑快餐店

2020年7月21日

清算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州海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2020年7月19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特此公告!

联系人:吕莹虹 联系电话:13075999778

清算组成员:吕莹虹、张增龙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1号福建西湖宾馆七号楼207房

福州海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清算组

负责人:吕莹虹

2020年7月21日

遗失声明

杨孝铨不慎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11月5日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350104MA327K3N4N的福州市仓山区云燕五金店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声明作废。

声明人:杨孝铨

2020年7月21日

声 明

2015年9月1日,我公司经董事会研究决定,通过我司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声明公告》,“注销中航建工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中航建工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山东淄博分公司,中航建工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航建工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中航建工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取消以上公司负责人的一切职务”。

鉴于以上5家分公司自设立以来,我公司从未授权其开展业务,其也从未向我公司报备其经营活动,现在本公司再次郑重声明以上分公司的公章、财务章、合同章等一切印章及营业执照等证件一律作废,以上分公司及负责人无权以我公司名义行使任何权利。

自以上分公司设立之日起,分公司及负责人的一切活动,均与我公司无关。一切未加盖我公司公章的公文、合同及文字材料我公司概不认可。一切法律责任概与我公司无关。

特此声明。

中航建工集团(厦门)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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