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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1 11:49:46

非法集资600多万元 夫妻潜逃国外4年终落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1日讯 2018年5月3日,韩某、蔡某被公安机关从国外押解回国,此时距二人案发后逃往国外已近4年。至此,一起涉案金额600余万元、涉及近30名被集资人的非法集资案件终于告破。近日,平潭县人民检察院披露了此案件。

违规操作

借用资金炒股投资

韩某原为平潭某小学教师,其丈夫蔡某为福州某证券公司经纪人。原本是幸福美满的家庭,却因一时贪念,让夫妻二人走上了犯罪的不归路。

由于蔡某是金融从业人员,受行业规定限制,无法自己开户炒股,便让妻子韩某在其所在的公司开了两个账户,以便其本人炒股。

事实上,从2010年9月起,蔡某就先后成立了3家公司,并在福州和平潭分别设立了办公地点,为他人办理贷款、转贷等业务。因公司业务需要为客户垫资,资金需求量大,蔡某便开始叫韩某对外集资借款,供其投资炒股。没想到,这一借,就再也回不了头了。

夫妻共谋

校内公开非法集资

刚开始,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较好,蔡某所需资金越来越多,韩某便利用其教师身份,分别向其所在学校的同事及其他学校的老师借款用于公司周转,她承诺月息1.8分(月息1.8%),并表示一定会返本付息。

起初,蔡、韩夫妻二人借了十几万元如约还清,而受到高额利息的诱惑,一些被借款的老师通过向他人低息借款再转借韩某,同时韩某为借到更多的钱,也多次怂恿其他老师找人转借。

“韩某找我借钱的时候,我告诉她我没有钱,她就叫我去外面帮她借,所以我借她的钱其实是我从我亲戚那里借过来的。”被集资人王某在报案时说道。

就这样,韩某通过口口相传的方式向近30名教师借款607万元,并将所借到的款项交给丈夫蔡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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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陷越深

无力偿还逃往国外

2013年起,蔡某除了代人办理贷款、转贷之外,工作重心逐渐转移到了炒股。然而,股市有风险,入市不谨慎的蔡某直接栽了大跟头。那一年,蔡某炒股亏了很多。

为了弥补股票亏损,蔡某便继续以经营生意为由让韩某对外借款,实则将韩某借来的钱继续投入股市,幻想能够“翻盘”,没想到股票的窟窿越补越大,最终亏损1400余万元,导致无力偿还借款。

据蔡某交代,2014年初,有一个债权人向其讨要本金,他一下子拿不出那么多钱,对方便带人到他家里闹。后来更多的债主开始上门讨债,有的已经将夫妻二人起诉到法院,并对其房产进行保全。他们这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2014年3月21日,韩某说她孩子发高烧,叫我们学校的同事帮她请假,之后我们给她打电话就不接了,我们联系不到她就到处找她,之后才发现她在外面借了好多钱,还不了钱就跑掉了。”被集资人张某报案时告诉民警。

原来,为躲避债主上门催讨,蔡某和韩某早早就商量好了出逃计划,于同年4月离开平潭,辗转逃往国外。

法网恢恢

终被抓获定罪服法

2018年4月,韩某、蔡某在国外被当地警方抓获,经引渡程序押解回国。2019年1月,平潭检察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韩某、蔡某提起公诉。日前,平潭法院作出判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万元。

检察官表示,高利诱惑是非法集资类犯罪最常用的手段,被集资人往往基于特定关系的信任和高额利息的诱惑,轻松打开自己的“钱袋子”,结果“竹篮打水一场空”,本息尽失,得不偿失。

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切勿贪图高额利息回报,也不要轻易被集资人的身份所蒙蔽,本案的被集资人与集资人多为学校同事关系,基于同事之间的信任和高利诱惑,最终掉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本报记者 陈菁 通讯员 陈为闽 陈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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