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十九大提出的重要任务之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工程,也是推进普法宣传转型升级的具体体现。法治文化最初是从普法宣传的意义上提出的。长期以来,在法治文化的性质、内涵、功能的理解上,强调对人民群众进行普法宣传、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对其包含的实质性、顶层性、全局性意义缺乏应有的关注。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一项工作或一场活动,需要通过文化的思考来深入分析。文化是由人“活”出来的,靠人“做”出来的,是可以并应该于细微处见精神的。文化思考的基本要义,重在考察人的活动模式、行为方式。即重点在于怎么做,在特有的环境和条件下,如何形成特有的思考和行为方式。文化思考的另一特点在于,不仅要有一定的思想,还要形成与之相对应的社会形式;不仅在于创新,更在于持之以恒的积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本质上是以人民为主体,以追求社会主义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文化体系。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以全面依法治国为目标,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相伴而行,推动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仅是一项学术理论的探索,更是理论与实践互动的创新实验。改革开放40年,法治文化建设有很大的发展,积累了不少经验,但在理论上的总结和收获,却远远跟不上实践的步伐。这种在理论上准备不足,又缺少对把握实践的高度重视和紧迫感,容易陷入理论脱离实际的困境。因此,思考和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还需要一种面对现实、尊重实践的态度和方法。要善于抓住其中的真问题,进行尽可能切实、深入、透彻的思考和印证,做出符合新时代精神的回答,构建起具有基础理论意义、长久实践效力的工作理念和话语体系,并使之产生持续的正能量,这也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和历史定位,深刻领悟以人民为中心的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其中蕴含的哲理基础、本质特征等,作出新的理论概括,有效指导法治实践。事实证明,“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所谓彻底,就是抓住事物的根本。但是,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 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要以人为根本,而人的根本不应到人以外去找,只能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这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最初始的、最彻底的理由。事实证明,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只有被理论所把握,并且能从理论上给予令人信服的说明,才能真正进入广大人民群众头脑并为他们所理解,最终使法治成为人和社会的一种生存发展方式。 本书作者黄丽云博士长期从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理论多有研究。特别是近年来,黄丽云博士透过工作实践和在各地调研的心得,把普法宣传、法治文化、地方法治建设的内容系统化、分散的特点规律化,形成了一系列有实践价值的理论成果,在市民、大学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领导干部中进行宣讲,引起很好的关注和好评。这本《初心:新时代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就是一个重要的阶段性成果。本书是作者对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的思考与感情所系,是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开展的综合性研究。愿本书的出版能够起到“抛砖引玉、引起共鸣”的作用,有更多的实务工作者、理论研究者一起,共同致力于新时代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伟大实践。 是为序,以示支持。 (李德顺 作者系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名誉院长、终身教授)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