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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5日讯 近日,南安市公安局水头派出所接辖区石材厂王老板报警称,其被骗取87000元,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经进一步了解,王先生称,4月16日,自称是朋友介绍的香港某贸易公司采购员黄某生添加他为微信好友,声称要订购一批石材。经过简单核实,王先生确定确实有这家香港贸易公司后,双方就购买事项进行详细交谈,很快就购买平方、总价、定金及佣金回扣等交易细节达成共识。因对方是香港公司,经换算对方需要支付定金的港币约73万余元,而后对方称自己的香港账户只能转香港账户,让王先生要提供香港银行账户的账号,于是,王先生向香港朋友陈先生借了账户,过一会儿,便收到陈先生发来的一笔港币73万余元银行“交换票”的入账截图。 王先生看到入账截图后,本着生意人诚信原则,在黄某生要求打87000元回扣款到私人账户时,他就直接转过去。谁知!过了没多久,朋友陈先生却告知王先生入账的那70几万港币货款竟然都被撤回了。王先生赶忙让朋友陈先生打电话到香港银行咨询,才知道所谓的“交换票”其实是空头支票,后来,王先生又联系黄某生,发现自己已被对方拉黑,于是果断报警。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骗局解析:在香港,支票从入账到到账之间会存在24小时的核账时间。也就是说这24小时期间,收款方会分别收到两条银行短信提醒:第一条短信通知为该笔资金已入账,而这笔资金仅仅是“显示在收款人账户上的数字”(又称“挂账”),并非实际到账的可使用金额。第二条短信通知为次日(即距离第一条入账消息已过24小时)资金到账提醒,这个时候这笔资金才是真正意义上可以动用的钱款。 值得注意是,根据香港支票营运操作特点,这笔资金在入账至到账时间点期间,付款人可以随时撤销此笔支票,且即使付款人没有撤销支票,此支票也可能因资金不足、签名不符等其他因素达不到符合银行支票兑现条件导致无法到账(又名“跳票”)。 回到王先生案件本身,这个骗子主要先是假装通过朋友介绍,爽快订下大额订单,直接获取王先生的信任。随后,又要求王先生有香港账户,借此埋下伏笔,利用王先生是内地商户不了解香港支票24小时核账系统运作方式的漏洞,如约开具交易金额的“交换票”入账到其提供的香港账户户头,并“理直气壮”催促王先生将回扣款打到其私人账户,在收到回扣款时同时又“不道德”地撤销支票转账。 (记者 叶华南 通讯员 洪妙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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