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0日讯 日前,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检察院发挥公益诉讼职能,联动相关职能单位,以“我管”促“都管”,让自动售货机贴上“放心标签”。 此前,翔安区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发现辖区部分销售饮料、矿泉水等的自动售货机未按规定在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遂依法开展走访调查。 查明情况后,翔安区检察院遂即与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进行磋商,建议其开展专项排查工作,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全区自动售卖机张贴“安全标签”,确保“持证上岗”。 收到磋商函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全面排查辖区358台自动售货机情况,对未按要求公示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商立即开展执法查处工作,责令违规经营者落实整改,并集体约谈了15家自动售货经营者,督促经营者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开展自查自纠,规范食品经营市场秩序,保证食品安全和消费者的知情权。 (颜伟民 张艳虹)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