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3-08-25 15:46:00

非法经营“刷单”服务 “网络打手”被判刑罚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5日讯 为他人提供刷单服务,对指定商品给予好评或差评,迷惑误导消费者。近日,记者从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由该院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一案,两名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

2021年3月起,钟某为牟取利益,纠集他人在国内多地通过微信群发布广告,为他人提供某平台刷单服务,每条评价的费用180元起步。收到他人刷单需求后,钟某雇佣林某为“网络打手”。由林某在某网站注册大量买家账号,并在购买指定的商品后,进行好评或差评,从而提升或降低该商品在某网站的排名。完成订单后,钟某按照商品标价情况,给予林某70元至200元不等的报酬。经查,钟某伙同林某在某电商平台上共计完成刷单评价至少938条。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表示,钟某、林某为平台商家提供刷单服务,制造并发布虚假交易信息,进行了不符合实际交易情形的虚假宣传。刷单行为影响了消费者购买时的判断,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钟某、林某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虚假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非法经营数额达16.8万余元,情节严重,均构成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

(记者 叶蔚蓉 通讯员 高锦娜)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