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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19日讯 “我看到陈某了,快来!”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接到申请执行人李某的电话后,立刻驱车赶到现场,找到了陈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原来,李某与陈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将乐法院审理判决,陈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李某1万元。判决生效后,陈某未履行还款义务,李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陈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陈某尽快履行义务,但李某置若罔闻。 法官赶到现场后,陈某却拒不开门。多次敲门无果后,法官明确告知其等开锁公司过来强行开门后果的严重性,迫于执行威慑力,陈某终于主动开门。到院后,法官对陈某进行训诫和劝导,陈某终于同意履行还款义务,后该案件案款及执行费全部履行完毕。 (肖求盛 姜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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