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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5日讯 近日,建宁县检察院与县残疾人联合会联合会签《关于共同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意见》,积极构建“检察+残联”的残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无障碍环境、教育、就业、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案件办理达成共识,凝聚残疾人权益保护合力。 近年来,建宁县检察院在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中发现,辖区内多处盲道被损坏、违法占用,导致视障人士出行不便,社会公共利益严重受损。 为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建宁县检察院向相关主管单位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3份,建议依法履行无障碍设施监督管理职责;全面排查辖区内盲道使用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盲道安全隐患,科学合理规划设计盲道,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盲道等相关设施进行整改;新增设置缘石坡道、提示盲道共600多处,新建和修复盲道共计1500平方米。同时,就民事支持起诉制度以及《法律援助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残疾人权益相关内容开展法治宣传2次,全力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 (朱安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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