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法治报,让新闻离你更近!
2024-01-25 10:45:01

走好“枫桥路” 破解“百姓愁”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走好“枫桥路” 破解“百姓愁”

——建宁县人民检察院能动履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月25日讯 近年来,建宁县人民检察院把握好“枫桥经验”的精髓要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格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助力县域社会治理,谱写好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新篇章。

发挥“头雁”效应

推动信访源头治理

“我明白了,谢谢检察官的举证。”2022年8月的一场听证会上,信访人李某某终于放下芥蒂、打开心结。

2022年3月,李某某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申请建宁县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该案由分管刑事检察业务的建宁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廖华山包案后,通过调阅案卷、听取信访人和公安机关承办人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补充收集证据等方式,对李某某反映的其妻子银行账户内1000万元存款被其岳母等人挪用的事实进行调查,认为其反映的问题没有相应的证据证实,公安机关的决定正确。

为做好息访息诉工作,该院召开听证会通报了信访案件办理过程以及审查情况,当场出示调查核实的证据材料,对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一一予以释法说理、答疑解惑、耐心疏导。信访人最终打开心结,将矛盾化解在首办环节。

走好“枫桥路”,破解“百姓愁”。建宁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坚持并完善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接待群众、阅批群众来信制度,充分利用公开听证,既解“法结”又解“心结”。2023年以来,该院共办理信访件57件,回复率100%,1名干警被评为“全市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个人”。

延伸检察职能

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2023年7月,建宁县检察院检察人员在与县农业局、水利局等部门共同开展对鳗鱼养殖企业的督导检查中发现,县域多家鳗鱼养殖场存在鳗鱼养殖粪污(固液)分离干化处理设施未建设运行等情形,存在环境污染隐患。

为及时有效解决上述问题,该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磋商程序,与县生态环境局围绕鳗鱼养殖企业尾水粪污分离及干化系统建设、尾水排放及行政机关的相关法定职责等问题进行磋商,并达成磋商意见。随后,县生态环境局及时督促相关养殖企业按序时进度开展粪污(固液)分离干化设施建设,推动全县鳗鱼养殖企业尾水粪污分离及干化系统加快建设进度。

目前,全县鳗鱼养殖企业已完成尾水粪污分离及干化系统建设并投入运行,消除了尾水排放环境污染隐患。此外,县生态环境局加强日常监管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促使鳗鱼养殖企业更加规范生产经营。

群众事,无小事。面对和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问题,建宁县检察院采取问询、诉前磋商、走访和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跟进督促被建议单位对检察建议的回复、落实、整改等情况,让检察建议真正落地落实、富有“刚性”。

[page]

加强释法说理

持续加大普法力度

“我们不仅了解了啥是公开听证、啥是不起诉,更加明白了持枪是犯法的,不能做非法的事。”参加听证会的村民受益匪浅道。

2023年11月,建宁县检察院针对一起老年人非法持有枪支案件,主动前往嫌疑人所在村委会开展便民司法活动,邀请所在乡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委会代表担任听证员,进行拟不起诉公开听证。

针对一起老年人非法持有枪支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陈国辉 摄)

为达到“办案一人,教育一片”效果,检察官向现场旁听村民开展普法宣传,讲解非法持有枪支罪犯罪构成及其法律后果。同时,普及农业生产活动中多发的诸如失火、滥伐、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检察官把“办案+释法”展示在听证员、当事人和旁听群众的“聚光灯”下,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形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切身感受到司法力度和温度的同时,又达到良好的法治宣传教育效果。

2023年以来,建宁县检察院共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8起,让法治落地生根,打通普法宣传“最后一公里”。

(彭冬晴 王鑫雅)

头条推荐
热图推荐
精华推荐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