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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1 10:36:27

争夺女儿抚养权 法官调解护亲情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1日讯 近日,在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法官的主持下,父母双方达成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调解协议,一起抚养权纠纷案件调解成功。

据了解,原告陈某与被告庄某原系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育有一女。2021年5月,陈某与庄某因感情不和前往民政局离婚并签署了离婚协议。离婚协议约定女儿由庄某抚养。后陈某与庄某因为孩子探视、课外培训辅导费用负担等问题产生矛盾。陈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女儿的抚养权。

承办法官在阅卷后主动联系陈某、庄某了解情况,组织双方当事人坐下来面对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陈某、庄某针对孩子抚养权问题争执不下,情绪激动。

为尽快化解矛盾,稳定双方情绪,承办法官从孩子健康快乐成长角度出发,一方面从法理上向双方释明子女抚养方面的法律规定,另一方面在情理上告知双方虽然离婚,但在孩子成长之路上,父母任何一方的陪伴、关爱都是不可或缺的。

在承办法官的耐心释法说理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签下调解协议:女儿的抚养权依然归庄某所有,但在周六及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女儿由陈某监护管理。双方矛盾就此化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陈奕光 张尚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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