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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7日讯 “我们踏踏实实干了一辈子,不想这次事故把自己变成老赖。”近日,郑某主动联系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法官,希望将剩余赔偿款事情彻底解决。申请执行人陈某某也十分感激执行法官,该案圆满化解。 2022年8月,谢某驾驶无号牌三轮电动车与陈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陈某某受伤及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谢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陈某某无责。2022年10月,因赔偿金额难以达成一致,陈某某起诉至建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谢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给陈某某78593.6元。2023年12月,由于谢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陈某某向建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秉承“如我在执”办案理念,执行法官多次深入谢某家里、田间地头,耐心作释法明理工作。 “我们也想抓紧还钱,谢某最近又生病了,一下拿不出。”2024年2月,在果园,得知法官来意后,谢某的妻子郑某表示有心无力。 考虑到谢某夫妻的实际困难,要立即支付赔偿款难度大,承办法官悉心与郑某沟通,试图能找到突破口,既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不耽误二老正常农作与生活。 在申报财产过程中,郑某主动提到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分红型保险,承办法官当即核查并想出解决方案:如果能先执行保险,剩余的赔偿款再分期赔付,问题就能解决。为此,执行法官精准核查郑某名下保险数额,进行数据分析。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和谢某代理人有主动履行赔偿义务的意愿,执行法官召集双方,希望能就赔偿款事宜达成和解。 “我们虽然年纪大了,但还可以劳作,该付的赔偿款我们赔。”郑某同意划扣保险保单现金价值,陈某某也对赔偿款处理方案表示满意,在法官主持下,双方很快达成一致意见,剩余赔偿款将分期支付。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施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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