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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3月27日讯 日前,福安市某金店迎来一位神秘客人,戴着鸭舌帽和口罩,身背黑色双肩包,竟刷卡100多万狂买黄金,店家以为遇上了真“土豪”,实则背后隐藏猫腻。 2023年6月,陈某在明知资金系违法犯罪所得的情况下,根据上家安排,携他人的银行卡前往位于福安市、宁德市蕉城区的3家黄金店,共刷卡购买黄金11.8斤,合计280余万元。之后其将所购买的黄金饰品、金条等送到指定地点交付,从中获利4700元。 据了解,陈某每次接到上家任务便直奔金店,告知店员要购买上百万元黄金作为收藏。其间既不问价格,也不要求款式,直接刷卡付款。在连续作案三天后,陈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侦查,涉案银行卡内共接收了35名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被骗款项共159万元。 福安市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陈某提起公诉后,日前,被告人陈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1500元。 检察官提醒:本案中被告人陈某在明知上游系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受雇于上家帮助完成电诈资金的转移,并以此获利,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此类通过购买黄金等高价保值物品洗钱的方式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常用的手段,且犯罪分子常通过微信群、求职论坛等发布“兼职”信息,引诱他人帮助实施犯罪,因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和法律意识,不要因贪图利益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同时,也要提醒广大的金店经营者,在销售、回收、置换黄金商品过程中要增强风险意识和识别风险能力,建立标准化工作流程,注意交易的安全性和合法性,积极履行反诈、反洗钱等义务,如发现行为异常者要及时报警。 (记者 王淇锋 通讯员 邱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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