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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17日讯 日前,经建瓯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黄某某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21年6月至2023年,黄某某将非法收购的43只画眉鸟出售给他人;2021年7月至2022年7月,黄某某在明知廖某某(另案处理)非法猎捕八哥的情况下,仍向其非法收购八哥67只,并出售给他人用于放生或者当宠物饲养。经鉴定,黄某某非法收购、出售的画眉鸟和八哥分别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 (范文婷 张艳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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