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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6日讯 近日,屏南县公安局岭下派出所联合乡司法所、林业站成功调解一起林地纠纷。 3月25日,岭下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岭下乡谢坑村往葛畲村方向1公里处,同村人在其竹林挖笋,从而引起纠纷,请求民警帮助解决。随后,民警及时联系林业站负责人到场协商调解,双方表示择日现场协商。4月17日,岭下派出所联合乡司法所、林业站、村干部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引导双方互相让步,做通争议村民的思想工作。经过民警等人的耐心调解,双方同意在存在纠纷的界址重新认定,对交界地毛竹权属方面达成了协议。 (江松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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