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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5 10:29:15

松溪法院巧用诉前“保全+调解”助力诉源治理再提速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案件未审事已了

————松溪法院巧用诉前“保全+调解”助力诉源治理再提速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5日讯 近日,松溪法院灵活运用诉前“保全+调解”组合拳,通过“共享法庭”线上高效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真正实现案件未审事已了,定分止争于非诉。

2023年4月10日,柯某、刘某以包工的形式承包福建省某建设公司分包给福州某建筑劳务公司的工程项目劳务,依约向福州某建筑劳务公司支付工程保证金200万元,福州某建筑劳务公司又将该工程保证金支付给福建省某建设公司。因项目未启动,福建省某建设公司陆续退还保证金及约定利息共计103万元,尚有保证金本金117万元及约定利息未支付。经多次催要无果后,柯某、刘某遂向松溪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提出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

法院经审查,确认保全申请符合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规定,遂立即对该案进行诉前保全。

采取保全措施后,福建省某建设公司主动联系法院,表示其愿意协商和解。因双方当事人在外地,为一次性实质化解本案及关联纠纷,减轻多方诉累,承办法官通过“共享法庭”组织柯某、刘某与福建省某建设公司进行线上诉前调解。

承办法官“面对面”释法明理,以双方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为着力点,耐心分析利弊,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福建省某建设公司在调解后的两日内退还保证金1100000元,并及时解除保全措施,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实现多方共赢。

诉前“保全+调解”模式有效推动诉源、执源治理,减轻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下一步,松溪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理念,“抓前端、治未病”,以保全促调解、以调解化纠纷,促进矛盾纠纷高质高效化解,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本报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袁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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