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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17日讯 近日,大田县人民法院在借款担保人郑某的主动配合下积极组织协商,促成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纠纷案。 2018年9月,肖某向某银行借款50000元,到期后未能按期还清本息。银行因催讨未果起诉至法院并胜诉,郑某、林某作为担保人被判决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担保人郑某主动电话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担保责任,但因与借款人商讨未果,希望法院能居中协调。大田法院执行法官遂主动上门找到3名被执行人,运用“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分别做三人的思想工作。 最终,三人同意平均分担该笔欠款,两个月内各自还清三分之一欠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林明微 李小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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