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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2日讯 “党中央历来支持和鼓励民营企业发展,作为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检察机关,要坚持能动履职,持续增强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在日常检察办案工作中要找准切入点、发力点,真正落实好对民营企业的全方位司法保护,绝不能办理一起案件、倒闭一家企业。”龙岩市永定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兴焕在近期召开的“检察护企”专项工作推进会上着重强调。 近年来,永定区检察院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及最高检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落实“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全面丰富拓展“风展红企”检察工作品牌内涵,以深化落实宽严相济基本刑事政策为重要抓手,依法能动履职,努力营造安定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让辖区内企业在法治保障与检察护航下“展翅高飞”,奋力谱写新时代检察机关护航企业发展新篇章。 冲动险酿牢狱灾 渡过危机完成“华丽转身” “真心感谢检察机关当时对我作出不捕处理,让我能够按时完成承包工程,要不然可能就要违约赔偿了!现在还转危为机,注册成立了自己的劳务建筑公司,工程规模越做越大了!”在近期回访时,李某高兴地对承办检察官说。 2021年6月23日上午,承接了永定区某公司煤矸石加工项目的李某带领班组人员在现场施工时,与班组工人卢某因施工存在意见分歧发生口角,在扭打过程中,李某用左手扣住了卢某的脖子并用右拳头殴打卢某的右腰部及腿部,导致卢某轻伤二级,李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随后犯罪嫌疑人李某家属与被害人卢某达成刑事和解并取得被害人卢某的书面谅解。 公安机关将该案提请批准逮捕后,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本案系因工作小事引发纠纷,案发后李某及时赔偿了卢某并取得了谅解,认罪悔罪表现较好。当事人李某系包工头,属于小微性质的民营经济,所承包的某公司煤矸石加工项目开工在即,一旦李某被羁押,将会严重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开工进度。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法制大队民警、侦查人员的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召开了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借助听证会的形式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听证人员一致同意对李某不捕。在检察机关对李某作出不捕处理后,李某所承包的工程项目得以按时开工并如期完工。 永定区检察院坚持定期对不起诉案件进行跟踪回访,进一步巩固提升办案质效。承办检察官通过回访了解到,李某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捕不诉处理后,得以保持正常的项目开工进度,不但如期完成了承包项目,还在2022年5月注册成立了龙岩市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班人员规模稳定保持在20余人,承接业务规模逐步扩大,目前承包了某市煤矿的大部分煤矸石破碎项目,发展态势良好,卢某与李某也冰释前嫌,还成为李某所组建工班的固定人员,双方彻底打开了心结。 鱼塘投毒惹祸端 “检察+”助力鳗鱼“喜丰收” “都怪我一时糊涂,才会做下这种错事,感谢检察机关给了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养殖的鳗鱼没有因为案件办理耽误了收成,按要求进行整改后,整个养殖场焕然一新,经营也更加规范了。”永定区某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某真诚地说道。原来,2022年8月,陈某因隔壁养殖鲈鱼的李某春养鱼技术好、生产效益佳而心生嫉妒,冲动之下拿起清塘剂倒入了李某春养殖场的进水管,导致近2万斤鲈鱼被毒死。 该案被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后,由于涉及民营企业负责人犯罪且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承办检察官当即明确了“调解为主,全力挽损”的工作思路,随即联系了当地党委政府、派出所民警,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调解,在检察机关充分的释法说理及居中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刑事和解,陈某一方积极赔偿并取得了李某春的谅解。 该案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承办检察官注意到陈某的养殖场虽然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仍存在诸多不规范的问题,需要加以整改。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了当地镇政府、生态环保部门、渔政执法部门等相关单位并实地走访检查,经多次征求意见后形成了企业合规整改问题清单并督促陈某按清单限时完成整改。其间,承办检察官数次会同行政执法人员多次到陈某的养殖场了解整改进度、检查整改情况。经过为期三周的整改,陈某按照要求完成了规范污水排放等整改工作。 随后,检察机关对陈某涉嫌破坏生产经营罪一案作出了不起诉处理,陈某在鳗鱼丰收的季节里也收到了检察机关的不起诉决定书。陈某颇为感慨地说:“嫉妒心理要不得,我会好好珍惜检察机关给我的机会,今后一定会遵规守法经营。” 心生贪念罔顾法 检察护航助企“重回正轨” “邱某每举报一次,相关部门就会来核实情况,我们必须停业接受检查,严重影响了生产运输效率,那段时间我们的产值同比下降将近50%,影响太大了!”某企业负责人卢某向前来回访的承办检察官说道。 原来,邱某为了实现勒索财物的目的,2021年5月31日到2021年8月13日间,多次通过e龙岩、电话举报、政府官网留言等方式,反映永定区某矿业公司“因矿山开采导致房屋沉降、明显开裂,以及地表水流向改变,农田无法灌溉”的问题。后经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资料查阅分析,形成了“房屋开裂更多原因是民房基础为冲洪积层、坡积土层,由于近年来多处发生了地面塌陷导致出现不均匀沉降引起房屋变形开裂”的调查结论,并出具了《关于群众反映永定区永富矿开采导致民房开裂道路塌陷等问题的核实意见》。而邱某无视该调查检测结果,仍以此为由继续进行恶意举报。数月时间,承包该矿业公司矿石运输的龙岩市某物流公司的运输货车无法正常运输矿石,直接影响了外地十余家下游企业的原材料供应和正常生产。就这样,邱某通过恶意举报的方式对两家企业进行威胁并非法获取财物10万元。 该案移送永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两家企业时不时就会接到邱某威胁和索要财物的电话,为了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企业都会拿钱给邱某“消灾”,但邱某没有因此就消停,一旦没钱就又开始举报企业,边举报边叫企业给钱,企业深受其害,苦不堪言。 随后,永定区检察院以涉嫌敲诈勒索罪对邱某提起公诉。最终,邱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 该案办结后,承办检察官及时回访了两家企业。目前,这两家企业已恢复了正常生产经营秩序,重新走回了正轨。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检察机关要用心用情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始终坚持以法治手段促进民营企业守法经营,持续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更加全面的法律服务,不断厚植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土壤,为民营企业健康长远发展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刘兴焕说。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黄旭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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