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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7日讯 近日,福安市潭头镇的苏先生在网上购买消费卡时,损失了2967.03元。这起事件提醒广大网民在网络购买消费卡、礼品卡等时需提高警惕,切勿轻信夸大其词的广告。 5月5日,苏先生在某平台APP上看到有人发布一则信息,声称只要充值3000元,可以在某平台抵用10000元消费。信以为真的苏先生随即在该APP购买了该消费卡,可之后,对方却告诉苏先生需要去某平台商铺上购买E卡,才能抵用10000元。 在对方的诱导下,苏先生前往某平台指定商铺购买了E卡,并支付了2967.03元。可紧接着,对方又称激活卡片需要苏先生提供手机号和验证码。苏先生有些将信将疑,但最终还是按照对方的要求照做,没想到就是这步疏忽,其在某平台上的购买订单记录就不见了。经人工申请恢复某平台上的订单后,苏先生惊觉自己在购买的E卡已被全部消费转走,遂向警方报警求助。 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 警方提醒:网上买卖消费卡、礼品卡等需要谨慎,切勿轻信夸大其实的广告,而给不法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如需购买、出售请通过正规渠道。网上购买的消费卡、礼品卡一定要保护好其卡号和密码,不要将卡号和密码告知他人,同时,不要轻易将手机号和验证码告知他人,否则可能就会被他人使用。发现不法侵害时,请保留好证据第一时间报警求助。有犯罪嫌疑人利用赃款购买大批量购物卡、加油卡等,再低价抛售变现。这些卡券一旦查实,将被依法冻结,请广大居民朋友谨慎购买,避免遭受财物损失。同时,若发现上述短时间内大量购买购物卡、黄金的行为,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李文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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