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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28日讯 日前,福安市拘留所充分发挥阵地职能作用,为一名司法拘留人员成功化解一起经济纠纷。 2012年至2015年,郭某某因生意周转需要,先后向5人借款共计146万元。不料后来生意失败,郭某某难以按约还款。在与债权人协商未果后,双方产生矛盾。今年5月6日,其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法院执行司法拘留15日。入所后,郭某某情绪低落,既不服从日常管教活动,又不与他人交流。 针对郭某某特殊情况,拘留所邀请福安法院法官及申请执行人代表到所共同解决经济纠纷。在多方共同努力下,郭某某与申请执行人代表达成协议,拟定郭某某先还款2万元,后续以分期形式还清借款。 5月17日,郭某某被提前解除拘留时,对拘留所细致周到的工作予以肯定和感谢。 (商许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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