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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0日讯 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向执行当事人王某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了其急迫困难,传递了司法温度。 据了解,2020年至2022年期间,廖某雇佣王某为送货员,后经双方结算,廖某尚欠王某工资6.1万元。事后,王某经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将乐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廖某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支付王某劳务工资6.1万元。 判决生效后,廖某未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王某只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王某系聋哑人,妻子二级智力,且家中有年近七旬体弱多病的父母需赡养,家庭经济困难,遂向领导汇报情况,并向上级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上级法院批准发放救助金3万元后,将乐法院于第一时间办理发放手续,为王某解决了困境。 (姜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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