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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0 16:07:22

清流县检察院专项监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5月30日讯 近日,清流县检察院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督活动,通过实地走访摸排、召开磋商会议,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该院在对农业生鲜销售企业、个体经营户实地摸排中发现,3家使用“生鲜灯”的经营主体存在在肉品、果蔬销售平台上方安装“生鲜灯”,导致农产品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明显改变的情况。针对相关职能部门怠于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该院与相关行政部门磋商,建议其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违规使用“生鲜灯”情况监督管理,督促其依法整改。

磋商会议结束后,相关行政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并开展整治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农贸市场9个、县域范围内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58家,并发出责令销售主体限期整改《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关于禁止使用“生鲜灯”的告知书》100多份。目前,相关经营主体均已按要求完成整改。

(黄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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