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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0:17:03

武平法院用司法之力守护大美湿地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为了“湿”与远方

————武平法院用司法之力守护大美湿地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4日讯 武平县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是集林、草、河、库于一体的福建唯一跨省流域的湿地公园,它岸线蜿蜒、竹林掩映,林水结合完整自然,水质良好,水草丰盈,生物多样性丰富。

近年来,武平县人民法院坚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积极践行惩罚与修复并重的恢复性司法理念,因地制宜、因案施策,倾力守护武平的“湿”与远方。

惩防并举

织密湿地“防护网”

湿地公园水草丰茂,吸引成千上万的水禽在这里栖息,但也招来不法分子的觊觎。

2020年5月至8月,李某田、刘某彪、刘某波、王某富伙同他人,携带捕鸟网、鸟笼等工具,多次到“千鹭湖”景区外围山场及其他山场猎捕画眉鸟。武平县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后,前往现场查获捕画眉鸟一只和其他作案工具。

武平法院审理后认为,四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和狩猎法规,未取得狩猎证,擅自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猎捕画眉鸟,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犯罪,依法判处四被告人拘役三个月至四个月。

坚持审判职能主责主业的同时,武平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通过发出司法建议,做好办案“后半篇文章”,努力推动“抓前端,治未病”。

2021年11月,在联合巡查、实地调研武平县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石黄峰水库过程中,武平法院法官发现水库存在过度捕捞造成鱼类锐减、隐蔽式网箱养殖等问题,遂向县总河长办发出《关于加强鱼类资源保护持续优化水质的司法建议》,建议发布打击非法捕捞联合公告、加强联合执法、做好增殖放流、支持公益诉讼等七项措施。该建议也荣获“2021年度全省法院十大精品司法建议”。

2021年以来,武平法院共审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50件,其中,刑事案件91件,民事案件59件,并加强司法建议的精准性和可操作性,用司法力量筑牢武平生态安全司法屏障。

多方联动

做大湿地“保护圈”

伴水而生,依波而居。

2019年12月,公园提前一年通过国家林草局验收,正式成为国家湿地公园。武平法院随即行动起来,开展“三建三促”工作。

建机制,促联动。联合县检察院、司法局、总河长办出台《关于建立武平县“生态司法+河长制”联动协作机制的意见》,完善派驻法官工作室、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专项行动、司法建议双向互动等机制建设。

建网点,促治理。联合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签订《关于构建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水·树·鸟”生态司法多维保护网的合作协议》,设立湿地保护生态司法联系点,推进形成源头治理和全程治理的横向、纵向生态执法网。

建基地,促修复。联合检察院、东留镇政府、中山河湿地公园保护中心等在东留水库建设88.5亩的补植复绿基地。

跨部门湿地“保护圈”不断扩大,保护力度也在不断增强。眼下,武平法院正积极多维度延伸拓展司法职能,搭建多部门多举措共护生物多样性格局,邀请越来越多的政府职能部门融入协同共治的法治保护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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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下沉

培育湿地“亲友团”

武平中山河国家湿地公园南北长66.4公里,湿地周边村庄众多。

如何教育周边湿地周边村民,提升群众了解湿地、关注湿地、保护湿地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成为武平法院湿地保护的重要课题。

“之前我以为抓几只鸟,最多罚款,没想到居然可能会触犯刑法。”村民围绕在武平法院干警身边,仔细看着普法材料。

这是一场围绕湿地生态保护的普法。

4月22日,武平法院与县检察院、湿地公园建设指挥部前往武平县梁野文化广场、千鹭湖景区、中山镇开展以“湿地让城市更宜居”为主题的宣传活动。

来自武平法院的干警剖析过往案例,讲解珍稀动植物种类,为村民答疑解惑。

武平法院依托“林农法治夜校”“村居法官旅游司法协同服务站”等平台,紧扣“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律法规,向群众宣讲湿地在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性,形成全民参与湿地保护与修复新局面。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钟少龙 刘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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