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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0:29:54

宁德两级法院:花开有声 赋能“未”爱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花开有声 赋能“未”爱

————宁德市两级法院能动司法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4日讯 “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少年独立则国独立…………”2023年10月,在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场上,法院干警和宁德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学生用歌声唱出直抵人心的自信和力量。

近年来,宁德市两级法院牢固树立新时代能动司法理念,坚持把少年审判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发力密织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在探索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道路上迈出坚实步伐。

填补“监护真空”

“我实在养不起他们了。”4月16日,古田法院在审理一起由民政局提起诉讼的撤销监护人资格案件时,被告林某某当庭表示自己没能力也不想履行对两个亲生儿的监护职责。

2018年11月至2020年10月,林某某通过中间人介绍,先后将新生儿小明(化名)、小华(化名)卖给他人。案发后,小明、小华被公安机关解救,但因父亲林某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母亲吴某某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两个孩子陷入“监护真空”难题。

办案中,承办法官陈海英了解到,林某某夫妻目前仅靠微薄的社保养老金、残疾补助金和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补贴等维持生计,而其亲属和所在村民委员会也表示没有抚养兄弟俩的能力。

“针对未成年人父母怠于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陈海英说。

据此,古田法院综合实际情况依法判决撤销吴某某、林某某的监护人资格,并指定古田县民政局作为小明、小华的监护人。

随着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依法带娃、依法养娃成为家长的“必修课”。家事纠纷中难免遇到未成年人的抚养、监护、探视等问题,其背后涉及的是血缘亲情,处理得当皆大欢喜,处理失当则可能引发矛盾升级。如何既能兼顾公正与效率,又能消除监护“真空期”,守护好“家与少年”?

今年,宁德蕉城法院审理过这样一个令人心酸的案件。一对夫妻闹离婚,但都拒绝抚养患有自闭症的孩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法院一锤定音并判决“不准离婚”!群众纷纷拍案叫好。

这是宁德市两级法院处理的万千家事纠纷中的一个“小案”,也是婚姻家庭纠纷中把对未成年人优先保护落到实处的典型一案。

宁德中院开展“与法同行 未你守护”法院开放日活动,引导参加活动的孩子触摸体验警用装备

如何为未成年人撑好“保护伞”?从审判理念到审判机制,宁德市两级法院不断求索,推行“少年+家事”归口并轨审理模式,形成刑事、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机制,一体化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宁德中院还联合市妇联成立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司法协同中心,构建“1+3+N”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制;周宁法院办理离婚纠纷、抚养权、抚养费等案件时,随案发送《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签订《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最大限度地避免对未成年人产生不利影响;寿宁法院提出“家事网格”理念,聘请村居网格员“六大员”担任家事调查员、家事调解员,打通了法院和网格双向互动渠道。

寿宁法院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志愿服务活动

“我们针对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发出涉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司法建议4份,联合妇联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失职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实现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宁德中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庭长章鸫说。

数据显示,2023年以来,宁德市两级法院审结各类少年家事案件337件,调解撤诉率达57.86%,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2份,开展心理疏导和干预104人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45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卡309份,以法之名,为失职家长“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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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亮“回家的路”

为人父母生而不养、养而不教的悲剧屡见不鲜。法槌起落,宁德市两级法院惩戒教育了不少涉罪未成年人,也见证着无数失足少年如何重拾希望。

4月18日,福安法院审结一起特殊的抢劫案件————年仅14岁的小李因怀疑同学小张偷盗他人香烟,遂产生非法占有的念头,喊来“兄弟”小林、小佳以暴力手段从小张等3人处抢得手机、烟酒若干。

案发后,承办法官通过社会调查,发现小李等3人仍是在校生,平日缺乏父母有效的教育引导,这才导致其染上不良习气。

“每个孩子生下来都是一张白纸,白纸变成什么样,关键在父母。每一个孩子的成长,家庭教育绝不能缺位。”于是,承办法官向小李、小林和小佳的父母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依法正确履行监护和家庭教育职责。

“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绝不能让罪错未成年人因为一次犯错而影响终生,要给他们‘无痕’回归社会的机会。”承办法官思忖。

案结事了,从来不是一判了之。判决生效后,承办法官向涉案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送达《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通知书》,并将案卷依法封存,为涉案未成年人重走人生路解除了后顾之忧。

对涉罪未成年人要依法惩戒,也要教育帮扶,更要转化挽救。对于误入歧途的未成年人,宁德市两级法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坚持将依法惩戒和精准帮教相结合,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判全过程。

宁德中院邀请宁德三好小记者团师生30多人走进法院体验“模拟法庭”

“对符合缓刑条件的涉罪未成年人,我们尽量适用缓刑,并依法封存犯罪记录,防止他们被‘标签化’而重新走上犯罪道路;对于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我们加大调解力度,引导未成年被告人及其家属通过经济赔偿、真诚悔罪等方式争取被害人谅解,依法从轻、减轻刑事处罚或消除刑事污点,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改过自新、重返社会。”宁德中院少年综合审判庭副庭长郑新星说。

据统计,2023年以来,宁德市两级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罪犯175人,犯罪记录封存率达80.57%。

经过多年实践,圆桌审判、社会调查、心理咨询、合适成年人到场、法庭教育等机制已在宁德市两级法院落地落深。全市法院还积极实施多元关爱行动,与民政、教育、妇联、团委等17个单位成立“未成年人保护联盟”,选聘“山海护未”社会观护员,开展困境特殊儿童帮扶救助…………这些经验被反复践行、不断完善,已从“盆景”变“风景”。

在引导涉罪未成年人重归正途的同时,宁德市两级法院坚决“零容忍”打击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从严惩处引诱、教唆、胁迫、组织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和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抢劫、敲诈勒索、虐待、遗弃、故意伤害、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

“未成年人保护,看似一根线,实则千根针。近年来,宁德市两级法院不断健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机制,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为,创新方式督促失职家长,在涉未案件审理过程中,始终贯彻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依法有效维护未成年人权益,彰显为民司法的力度、厚度和温度,切实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法治‘清朗天空’。”全国人大代表钟团玉如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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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撒“法治种子”

“开庭!”近日,随着“审判长”法槌落音,一场别开生面的模拟法庭拉开序幕————宁德高级中学120多名师生走进宁德中院,沉浸式体验庭审全流程。法庭上,学生分别饰演“审判员”“公诉人”“书记员”“法定代理人”“法警”等不同角色,模拟了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等庭审环节。

庭审中,合议庭“小法官”着装规范、表情严肃,从宣布法庭纪律、核对身份,到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当庭宣判,完全按照规范化庭审程序进行,高度还原了真实庭审场景。

“电信网络诈骗常见的套路有哪些”“遇到电信网络诈骗该怎么办”“办几张电话卡就可以轻松赚钱”“微信、QQ等聊天工具可以出租么”…………把审判台变讲台,宁德中院法官结合真实案例以案讲法、以法论事,开展现场反诈小测试,通过“看得见、听得到、摸得着”的参与方式,将“法治种子”播撒在青少年的心田。

这样的普法活动,如今在宁德已形成常态。

花开有声,守护成长。近年来,宁德市两级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将乡村、社区、学校作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场所,创新活动形式,精心打造“点单式、互动式”普法套餐,努力让青少年听得进、弄得懂、记得牢————

屏南法院推出“法官+半月谈”普法宣传机制,并成立法官进村居先锋队,用朴素的语言、鲜活的案例为农村孩子带去一堂堂生动的普法公开课,真正做到“法官走到哪儿,课堂开到哪儿,法治宣传触角就延伸到哪儿”;

福安法院邀请学生进法院旁听一起大学生妨害药品管理案庭审

福安法院创新运用“漫说法典”原创漫画普法宣传模式,将典型案例、法官说法、法律条文与漫画相结合,为枯燥的法律知识赋予了鲜活色彩,实现法律知识从“难懂”到“秒懂”转变;

柘荣法院创新“法行柘里、诉服万家”普法模式,围绕留守儿童的家庭教育、预防性侵、预防校园欺凌等方面开展巡回宣传,共同呵护留守儿童身心健康;

福鼎法院在少年圆桌法庭开庭审理涉未案件

福鼎法院发挥职业教育学校法治教育阵地作用,向教育局发出增设“毕业法治课”的《司法建议书》,以法治主题班会、主题宣讲活动、公益普法活动等系列活动,帮助青少年“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

霞浦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县第四小学开展防欺凌、防性侵普法宣传

霞浦法院联合当地义工协会,搭建留守儿童法治关爱保护平台,联合开展法治关爱系列活动,织牢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网;

宁德市两级法院选派123名法官受聘担任125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搭建青少年法治教育院校共建机制,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思想品德教育课程,把纸面上的“法”、案例中的“法”,逐渐转化成孩子们笃信、笃行的法律意识…………

赋能“未”爱,护航成长。随着司法改革进程的不断深入,宁德市两级法院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培育出一张张“良方”,让少年审判这一特殊的“希望工程”在法治沃土上开花结果、枝繁叶茂。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探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新模式新机制,着力在青少年犯罪预防和权益保护上下功夫、见成效、树亮点。用更加夯实的‘案内’工作、更加精细的‘案外’治理,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迈向更高水平。”宁德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振朝表示。

(本报记者 龚丽雯 通讯员 黄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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