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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6日讯 近日,随着《武平县第一批“首违不罚、轻违不罚”执法事项清单》印发,“小过重罚”的现象将在这里成为历史。 该清单列明包含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于行政强制事项共419项,其中明确对于企业主观上没有违法故意,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轻微,客观上采取改正措施,没有危害后果或者危害小的,可以酌情减轻处罚。 武平县检察院积极探索“首违不罚、轻违不罚”工作机制,以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企业经营事项为重点,深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地开展调研。与此同时,该院推动召开由县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11个行政执法机关参加的座谈会,由行政执法机关对各自执法领域内可适用“首违不罚、轻违不罚”的情形进行梳理、研判,共同推动工作机制落成。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李琰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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