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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4 11:12:04

电费收取“赚差价” 特邀调解化纠纷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近日,永安市人民法院充分利用特邀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调处一起因商业用电引发的不当得利纠纷。

原告白某与被告刘某向同一个房东租了两间相邻的店面。因店面共用一个总电表,白某店面的分电表安装在刘某店面里,双方与房东共同约定,由白某将每月电费交给刘某后,刘某向国家电力部门交纳总电表的电费。

2022年10月至2023年8月间,刘某均以每度电费1元的标准向白某收取电费。2023年9月,白某到电力部门查询后得知每度电费为0.6元至0.8元,遂多次要求刘某返还多收取的电费;刘某则称自白某入驻后,总电表的用电量大增,导致平均电价上涨,造成其多摊电费,要求对抵后再返还。二人协商未果,白某将刘某诉至永安法院。

永安法院文创园人民法庭受理案件后,委托特邀调解组织————国网永安市供电公司供用电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同参与该案的诉中调解工作。该调解委员会制作了两家店面每月的用电量数据表格,认真进行分析占比,对刘某的观点不予支持,认为其实际多收取的电费应予退还。法官则以“六尺巷”的故事为例,劝双方秉持以和为贵的理念做出相应让步。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刘某一次性退还给白某2900元。至此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余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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