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14日讯 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法律的威慑和执行法官的耐心说理下,被执行人张某积极履行了法律义务,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2023年2月,原告王某向被告张某购买4万元板材,并约定如不能按时发货,需赔付违约金。后因张某未及时交货,王某要求张某退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但张某以各种理由推脱。经多次催要无果,王某诉至将乐法院。该案经将乐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张某同意向王某赔付货款及违约金。协议生效后,张某仍不履行,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被执行人张某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义务,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张某名下财产进行查封,冻结张某账户内存款。张某发现后第一时间联系法官,法官借此机会与张某耐心沟通,释法明理,张某这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及不良影响,表示愿意支付货款,随即筹措资金,于隔天向王某支付剩余案款。 至此,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吴瑞林)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