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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包裹里的安全” ————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发挥检察职能助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6月28日讯 “座谈会后,我公司立即成立寄递安全调查组,还建立了严格的快递人员准入机制,切实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问题。”近期,福州市晋安区检察院收到一份来自福州某快递公司的检察建议回复函。 近年来,晋安区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在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寄递渠道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还加强与有关单位协作共同推进寄递安全问题治理,助力寄递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次失窃,多方受损 “包裹里的安全”该如何守护? “在多次收到这个站点的客户反馈快递丢失后,我们立即展开排查。”福州某快递公司安全管理员回忆,今年1月起,该公司某快递站点多次出现快递丢失的情况。经过排查,该公司发现,每次客户申诉丢失物品时,当值人员都为同一个人,存在监守自盗的可能,于是报警。 后经公安机关侦查认定,身为某快递公司晋安区某社区仓库管理员的陈某在今年1月10日至2月10日间,先后8次私自拆开寄件人委托寄送的包裹,盗窃黄金吊坠、钻石项链、香烟等物品,经鉴定价值共计70388元。 5月14日,晋安区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以涉嫌盗窃罪对陈某批准逮捕。 快递失窃,在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失的同时,又给快递公司带来哪些伤害?福州某快递公司工作人员表示:“这起案件中的大部分快递都没有投保,陈某又无法承担赔偿责任,后续的赔偿需要我们公司承担。” 小包裹事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寄递行业形象和健康发展,检察机关该如何守护?为切实加强寄递安全监管,晋安区检察院以此案为切入点,对近年来与物流行业相关的案件进行详细汇总和深入分析,发现2023年以来,该院共受理审查起诉涉物流行业相关案件7件,涉及财产损失9万多元。 “从近年来的案件中我们发现,在司法机关的依法严厉打击和快递公司加强监管下,与物流行业相关的案件在逐年减少,但仍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监管漏洞共性问题。”晋安区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二检察部主任邱晓红介绍,有的因为实名收寄落实不到位,导致犯罪嫌疑人采取胡乱填写身份信息的形式实施犯罪活动;有的因为收寄验视流于形式,未能及时辨识禁止寄递的物品,在一定范围内造成违法犯罪行为的蔓延;有的则是因为对快递从业人员入职查询不严,容易出现监守自盗的违法犯罪行为。而这些问题如果不从根源上治理,寄递行业的健康发展就很难实现。 一份建议,多方协作 把准寄递行业健康发展脉搏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落实最高检“七号检察建议”,确保寄递信息安全,6月7日,晋安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晋检·力护企 筑牢寄递安全防线”活动,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公安民警参加。 活动中,晋安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林直龙向福州某快递公司代表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这份检察建议,是检察官与我们反复沟通,精准把脉我们的管理漏洞制发的,能真正帮助我们公司亡羊补牢。”福州某快递公司代表对检察机关严谨、认真和切实际的工作予以感谢,并表示会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意见逐一排查、认真整改。 随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快递公司就寄递行业寄递安全、沟通协调、线索移送等事项召开座谈会。会上,人民监督员和公安民警对此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给予充分肯定,一致认为要不断加强多方沟通协调,进一步做好寄递安全监管、治理,切实维护寄递安全。 为做好寄递行业法律风险与防范工作,晋安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副主任卞小燕结合寄递行业特点和案例解析举办专题普法讲座,指出寄递行业检视盲区,帮助拧紧“安全阀”,并向快递企业赠送《企业合规经营刑事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手册》。 “只有持续主动跟进监督,方能擦亮基层社会治理底色。”林直龙表示,晋安区检察院将协同多方、持续发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为守护好人民群众“包裹里的安全”和寄递行业健康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本报记者 林珊 通讯员 张久动 高妍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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