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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日讯 不满前妻交男朋友,为泄愤打砸男方车辆。近日,漳平市检察院以陈某明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提起公诉,经漳平法院审理,陈某明因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陈某明与前妻蒋某时有联系,并对前妻离婚后交男朋友一事心存不满,曾多次警告。2023年11月,陈某明到前妻蒋某公司楼下,看到其男友陈某的小轿车停在宿舍楼下,本就心存不满的陈某从路边捡了石头打砸车子,造成车辆引擎盖、前后挡风玻璃、车窗等部位受损。经鉴定,该车被砸坏部位价值1万余元。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许璐 凌丽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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