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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日讯 近日,顺昌法院在仁寿镇巡回审理了一起盗掘古墓葬罪案件,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林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 2022年,林某某在顺昌县仁寿镇塘后村竹林山上发现一座古墓葬,为获取墓葬内财物出售获利,未经国家文物管理部门批准授权的情况下,伙同邹某某(已判决)私自挖掘,后二人以4000元的价格出售古墓葬内挖掘所得的陶罐和陶碗,每人非法获利2000元。经鉴定,被盗掘古墓葬为宋代土坑墓,对于研究闽北地区宋元时期墓葬制有一定历史和考古价值,对研究闽北地区历史时期的丧葬礼俗、文化传统等方面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林某某违反对古墓葬的管理法规,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墓葬,其行为已构成盗掘古墓葬罪,且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其应向公众赔礼道歉。根据该案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记者 汤仙念 通讯员 余舟欢 张天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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