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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日讯 近日,由邵武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一起醉驾案件在法院开庭审理,被告人周某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经检察机关审查,2023年1月,周某驾车途经宁德高速服务区,因家中琐事心情烦闷,于是在服务区饮酒后休息,并于次日清晨继续驾驶车辆至邵武市。周某下高速后途经闹市区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万幸的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待交警赶到现场处理事故时,发现周某是酒后驾驶。 (何璐 刘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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