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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5日讯 近日,三明市沙县区人民法院对一名躲避在家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强制开锁入户方式,将其拘传至法院,促使其履行还款义务。 周某拖欠何某、刘某劳动报酬一案,因周某多次失约,何某、周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经网络查控系统显示,执行法官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且周某始终躲避执行。 日前,执行法官收到周某的行踪线索后立即前往其住所。鉴于执行法官在门外多次敲门并说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后,周某均不应答,执行法官立即请示领导,批示准予对周某的住所进行搜查。在社区人员、物业人员全程监督下,执行法官成功进入屋内,将周某拘传到法院。 在法院羁押室,执行法官对周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迫于法律威慑,周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周某与何某、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周某当场履行27000元,并承诺剩余欠款将分期履行。 (李婷 蔡伟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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