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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1日讯 近日,邓某与漳平某煤业有限公司经检察官和人民调解员劝解后,签署和解协议,这是漳平市检察院结合政法力量下沉工作,加强与司法局、公安局、法院等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检察+调解”工作方法,实现“预防在前、调解优先、运用法治、就地解决”。 据悉,邓某是漳平某煤业有限公司员工,今年5月在处理工作面顶煤时被掉落的煤炭砸伤,造成腰背部、右关节受伤。出院后,邓某多次与公司协商工伤赔偿事宜,但双方就赔偿金额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漳平市检察院在政法力量下沉时得知这一情况,主动发挥“检察+调解”工作优势,第一时间联合当地司法所召开调解会议。 “案发后,公司立即送人就医并支付医疗等费用5000余元,邓某也因工伤暂停工作,一个多月没有经济来源,希望你们理解彼此难处,各退一步。”调解中,检察官从事实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随着调解的深入,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抵抗情绪,该公司表示愿意赔偿邓某103666元,最终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林有星 凌丽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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