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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1 15:41:20

开设赌场一月余 非法获利终获刑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1日讯 近日,经上杭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罗某林因犯开设赌场罪被上杭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经审查,2023年2月至4月20日间,罗某林伙同林某辉、邱某水(均已判刑)等人,为牟取利益,在上杭县官庄畲族乡回龙村附近山头开设流动赌场40多天,以“牌九”的形式聚众赌博,参赌人员日平均20至30人。罗某林从中非法获利1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罗某林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属共同犯罪。罗某林具有犯罪前科,酌情从重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缴了违法所得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从宽处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 邱玉香 通讯谢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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