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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12日讯 近日,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通过开展“终本清仓”回头看,将一件终本案件重启,并根据下落线索找到被执行人,通过软硬兼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和解,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被执行人林某因拖欠申请执行人邓某欠款多年未还而被邓某诉至法院,2021年10月,经法院判决,林某需偿还邓某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因林某未能及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邓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林某明知自己名下微信、支付宝、银行卡等账户均被法院依法冻结,并未主动联系法院处理债务,且逐渐失联。经查询,执行法官发现林某名下尚有一份保单可供执行,便对该保单依法强制扣划变现,并将所得的现金价值40000元发放给邓某。后因林某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6月,执行法官在“终本清仓”回头看的过程中将本案重启,并在申请执行人邓某的帮助下将被执行人林某带至法院。来到法院后,执行法官一边告知林某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必须履行,一边严肃阐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林某称其已经离异,现在独自照顾正在上大学的女儿,无法拿出多余的钱来偿还给邓某,希望能跟邓某协商分期还款。 执行法官遂通知邓某到院,并耐心地组织双方进行沟通协调,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邓某对林某的情况表示理解,并同意林某分期还款,双方就此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储丹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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