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25日讯 近日,经漳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陈某仁因犯非法持有枪支罪,被漳平市人民法院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经查,2021年4月,陈某仁的妻子李某(已病故)在后山采摘粽叶时,捡到装有一支枪和两发自制弹壳的编织袋。陈某仁看到枪支十分漂亮便起了心思,将枪支和自制弹壳藏在烤烟房内。今年2月29日,接到举报的漳平市公安局民警前往陈某仁家中调查,陈某仁主动向民警交出枪支。经鉴定,被查获的枪支系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自制枪支。 (陈军 凌丽蓉) |
找福建律师 、看福建新闻 、免费法律咨询 ,就上海峡法治在线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旗下,福建最权威的法律门户网站
地址:福州华林路84号福建日报社附属楼5楼 新闻投诉:0591-87870370
版权所有:福建法治报社 闽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备案20071101号 闽ICP备11004623号-2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涉未成年举报电话:0591-87521816,举报邮箱:fjfzbbjb@126.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