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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一案”实现“治理一片” ————连城县检察院筑牢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防火墙”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7月30日讯 “现在我们把公示对象的身份证号、银行卡号、住址等信息都做了加密、去标识化处理,这次整改也让村务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了。”近日,连城县检察院对一起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回头看”,该村村委会工作人员介绍道。 原来,随着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个人信息保护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问题在诸多政府部门的政务公开过程中普遍存在,基于某些信息必须公开公示的要求,往往忽略了对个人敏感信息的保护。针对这一问题,连城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担当作为,在政务公开活动和公民个人信息保护之间如何兼顾、平衡的问题进行了有益探索。 今年4月,连城县人民检察院接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提供的线索,反映某村级组织“村务公开栏”上张贴的公示表,未对公示对象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个人银行账户等信息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处理,存在个人信息泄露风险,一旦被不法分子非法收集和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将受到侵害。 这样的情况究竟是个例还是普遍情况?为了弄清这个问题,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进一步对全县17个乡镇部分村委会进行了走访摸排。经调查发现,多个村民委员会在“村务公开栏” 发布的公示表,未隐去公示对象的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敏感个人信息。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依法规范公开是行政机关应尽的责任和义务,整改迫在眉睫。 针对上述问题,连城县检察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属地政府和行政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村务公开栏中个人信息安全隐患进行整改,依法规范做好村务公开中个人信息保护工作;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和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保障群众个人信息安全。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单位高度重视,立即指导督促各村(居)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对可能泄露公民个人信息的问题立即整改。36个村的村务信息进行重新脱敏公示,并对辖区内248个村(社区)进行排查,开展学习培训15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 “我们通过开展普法活动,让社会了解到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后果,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预防、教育作用,连城检察院不断通过张贴海报、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开展宣传,提升对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并通过典型案例释法,引导公众远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 (本报记者 邱玉香 通讯员 林丽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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