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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 10:44:16

非法换汇 涉嫌犯罪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1日讯 打着旅行签证的名义非法经营外汇兑换业务,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可为!近日,经仙游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于某因犯非法经营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于某在澳门旅行期间偶然发现“商机”:赌场只收港币,而赌客有币种兑换需求。2019年至2022年2月份期间,于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通过旅游签证不断前往澳门,在赌场附近为他人提供非法兑换外汇(港币和人民币兑换)服务,并按当天港币与人民币的汇率差赚取一至七点费用。经查,于某为他人提供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金额共计人民币921万余元。

仙游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于某违反国家规定,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非法从事外汇买卖业务,情节严重,严重扰乱金融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并据此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提醒:兑换外汇须在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进行,公民个人兑换外币业务可通过银行网点、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外币代兑机构或自助兑换机办理。切莫受利益驱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任何未经授权的外汇支付结算行为均属违法,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

(陈静 陈琦 陈飞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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