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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2 09:53:33

劳务受伤引纠纷 诉前调解促和谐

作者:   来源:福建法治报   责任编辑: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2日讯 近日,将乐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受到双方当事人连连称赞。

胡某与唐某系多年好朋友,某日,唐某来电让胡某到家中帮忙建房,并承诺建房期间工资按月结算。施工过程中,胡某从二楼施工架坠落,造成L1椎体压缩性骨折、臀部及左腕软组织挫伤。事发后,唐某将胡某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并承担了住院期间的医药费,胡某出院后与唐某协商赔偿损失时,双方产生分歧,多次不欢而散,胡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唐某支付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

承办人收到案件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双方当事人系朋友关系,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第一时间开展调解。调解过程中,法官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方面引导胡某结合伤情的实际情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提出合理的赔偿金额;另一方面结合《民法典》中关于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向唐某阐明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等。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劝导,双方最终解开矛盾心结,互相理解,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多年友谊也得到延续。

(吴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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