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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8月6日讯 在日常生活中,常常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冲突矛盾。在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相互忍让、理性处理,切莫因一时冲动而触及法律底线,更不能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来维护自己的权益。近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就依法起诉了这样的一起案件。 2022年12月,在荔城区黄石镇某公寓内,刘某因其早前在微信聊天时出言调戏罗某的妹妹,故与罗某发生争吵,继而互砸酒瓶,随后刘某手持一把菜刀砍向罗某的面部、颈部导致罗某受伤倒地。经鉴定,罗某的损伤程度属轻伤一级、刘某的损伤程度属轻微伤。 刘某的行为已触犯了法律,荔城区检察院依法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刘某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最终,法院根据刘某的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犯罪前科等情况,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陈静 陈琦 方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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